2021年第二輪中央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反饋第三十八項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jù)《安徽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xiàn)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一些市縣及自然資源部門對礦山整治工作重視不夠,、督促不力,,甚至敷衍應付,加之驗收把關不嚴,,部分露天礦山整治工作明顯滯后,,一些上報完成整治的礦山生態(tài)破壞問題仍然突出。部分廢棄礦山長期未落實治理要求,。
二,、整改實施主體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點措施
1.2021年底前完成礦山生態(tài)修復驗收標準制定,,并印發(fā)實施。
2.2021年底前對全省已完成整治的礦山開展“回頭看”,,逐一核查,,明確需要重新整改的項目,并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全面組織實施,;2023年底前完成驗收,。
3.2022年底前對露天礦山和廢棄礦山整治工作滯后的,加強調度督辦,,督促按期完成,。
4.2021年底前完善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管理制度,對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實施全過程監(jiān)管,。
四,、目標任務
礦山整治“回頭看”基本完成,露天礦山按“一礦一策”要求完成整治,;已整治礦山落實交接管護,,已治理礦山生態(tài)破壞問題得到解決。
五,、完成時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況
針對督察指出問題,,宣城市高度重視,以礦山生態(tài)修復三年行動計劃為抓手,,強化督導調度,,完善監(jiān)管制度,全面系統(tǒng)推進在建生產礦山和廢棄礦山治理,。目前,,全市在建生產礦山完成“邊開采、邊治理”成效顯著,,廢棄礦山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進治理,,礦山面貌明顯改善。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反映。
監(jiān)督電話:0551-6618173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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