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001070200/201708-00016 | 組配分類 | 部門決算情況 |
發(fā)布機構 | 市檢察院 | 發(fā)文日期 | 2017-08-15 00:00 |
發(fā)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部門決算,部門決算情況 |
信息來源 |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 | 主題導航 | 財政,、金融、審計 / 公民 / 其它 |
信息名稱 |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內(nèi)容概述 | 2016年部門決算 |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檢察機關是國家監(jiān)督機關,是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tǒng)一和正確實施,。
1、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其監(jiān)督,、執(zhí)行其決議;
2,、落實上級檢察機關的工作方針,、服從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完成各項檢察工作任務,;
3,、對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tǒng)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4,、對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5,、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
6,、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
7,、對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獄,、看守所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jiān)督;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有權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
8,、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以及舉報;
9,、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10,、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部門決算權限于本級決算,。
三、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注: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無數(shù)據(jù),。
四、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506.36萬元(含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2484.16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494.16萬元和471.96萬元,增長19.72%和18.99%,,主要原因:一是財政供給在職及退休性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及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的增加,;二是項目支出增加了扶貧支出;三更換了辦案用車及設備,。
(二)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506.3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06.36萬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484.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38.06萬元,占90.09%,;項目支出246.1萬元,,占9.91%。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506.36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2484.16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94.16萬元和471.96萬元,,增長19.72%和18.99%,主要原因:一是財政供給在職及退休性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及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的增加,;二是項目支出增加了扶貧支出,;三更換了辦案用車及設備,。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06.36萬元,,占本年收入的100%,,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494.16萬元,,增長19.7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財政供給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二是更換了辦案用車及設備,。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84.16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71.96萬元,,增長18.99%,。主要原因:一是財政供給在職及退休性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及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的增加;二是項目支出增加了扶貧支出,;三更換了辦案用車及設備,。
3、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332.68萬元,,支出決算為2484.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6.40%。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資普調財政供給人員及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辦案設備及車輛的更換,。其中基本支出2238.06萬元,占90.09%,;項目支出246.1萬元,,占9.91%。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332.68萬元,,支出決算為2484.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6.40%,,決算數(shù)大于(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資普調財政供給人員及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辦案設備及車輛的更換。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238.06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1494.6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jīng)費743.4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jīng)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wǎng)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jīng)費,。
2016年度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運行經(jīng)費743.4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
2、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度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2.9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6.0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96.9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62.9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
3,、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1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8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2輛,。
4,、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按照指向明確,、合理可行的原則,,對15個項目支出編制了績效目標,涉及財政資金280萬元,。全年共組織對15個項目(部門整體支出,、政策)進行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資金280萬元,。評價結果顯示,,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jīng)費: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