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20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
一,、2020年“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算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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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 算 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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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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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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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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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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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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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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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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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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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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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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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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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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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2020年“三公”經(jīng)費支出預算為77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25萬元,,增長48.0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7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預算為5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7萬元, 比2019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與2019年預算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據(jù)三公經(jīng)費只減不增的原則編制2020年預算數(shù),用來保障我院因公出國(境)公務的正常開展,。該項經(jīng)費預算根據(jù)市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按照規(guī)定標準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臨時出國(境)業(yè)務培訓,、調(diào)研考察等外事活動,。經(jīng)費使用嚴格執(zhí)行《宣城市市直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jīng)費管理暫行辦法》、《宣城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財行〔2015〕499號)等相關規(guī)定,。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11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與2019年預算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據(jù)三公經(jīng)費只減不增的原則編制2020年預算數(shù),,用來保障我院各項公務的正常開展,。該項經(jīng)費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外市單位業(yè)務指導和工作調(diào)研等辦案及公務往來支出,。經(jīng)費使用嚴格執(zhí)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宣城市市直單位接待經(jīng)費管理暫行辦法》(財行〔2013〕205號)等相關規(guī)定。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59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25萬元,,增長73.53%。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34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與2019年預算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根據(jù)三公經(jīng)費只減不增的原則編制2020年預算數(shù),,用來保障我院辦案用車的正常運行,,保正辦案業(yè)務的正常開展,。該項經(jīng)費主要用于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25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25萬元,,增長100%,,增長原因主要是我院在2020年需更換一部執(zhí)法執(zhí)勤車;該項經(jīng)費主要用于公務用車購置,。